根據廣東省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匯交成果,廣東省2021 年度(估價期日:2021年12月31日,下同)地價狀況如下:
一、廣東省整體地價情況
從地價水平值看,廣東省2021年末,總體地面地價為17103元/m2,商服、住宅、工業平均地價依次為10089元/m2、9576元/m2、1118元/m2。
圖1 2020年至2021年分用途地價水平值
從環比增長率看,廣東省總體地價增長率為0.53%,商服、住宅、工業地價環比增長率依次為-0.23%、0.76%和1.84%;從同比增長率看,廣東省總體地價增長率為1.69%,商服、住宅、工業地價同比增長率依次為0.17%、2.69%和3.45%。
從地價指數看,廣東省總體地價指數為102,商服、住宅、工業地價指數分別為100、103、103。
圖2 廣東省2021年度地價環比增長率與同比增長率
二、“一核一帶一區”地價情況
從地價水平值看,珠三角核心區總體地價相對較高,約為全省平均總體地價的1.30倍;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發展區總體地價相對較低,分別為全省平均總體地價的20.78%和22.06%。
分用途看,珠三角核心區商服、住宅和工業地價均高于全省平均地價,分別是全省平均地價的1.21、1.31、1.19倍;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各用途地價均低于全省平均地價,其中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的商服、住宅和工業地價分別是全省平均地價的26.10%、22.50%和59.63%;北部生態發展區的商服、住宅和工業地價分別是全省平均地價的25.34%、21.11%和42.76%。
圖3 廣東省2021年度各區域分用途地價水平值
從地價增長率看,珠三角核心區、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發展區總體地價環比增長率依次為0.56%、-0.14%和0.69%,同比增長率依次為2.12%、0.71%和0.38%。
分用途看,環比增長率方面,珠三角核心區商服、住宅、工業地價環比增長率依次為-0.21%、0.82%、1.87%;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商服、住宅、工業地價環比增長率依次為-0.75%、-0.39%、1.15%;北部生態發展區商服、住宅、工業地價環比增長率依次為0.17%、0.22%、3.90%。同比增長率方面,珠三角核心區商服、住宅、工業地價同比增長率依次為0.25%、2.78%、4.30%;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商服、住宅、工業地價同比增長率依次為-1.55%、1.25%、3.19%;北部生態發展區商服、住宅、工業地價同比增長率依次為0.49%、0.65%、3.09%。
圖4 各區域分用途環比增長率與同比增長率
三、各城市地價情況
從總體地價水平值看,各監測城市中,深圳、廣州、珠海、東莞等地相對較高,依次為31758元/m2、30197元/m2、21806元/m2和19726元/m2,其次是佛山,為13450元/m2,揭陽相對較低,為1905元/m2。從總體地價環比增長率看,清遠、佛山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1.92%和1.74%,汕尾、東莞、潮州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0.93%、-0.78%和-0.71%。從總體地價同比增長率看,東莞、佛山、廣州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4.27%、4.15%和3.63%,汕尾、深圳、茂名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1.11%、-1.00%和-0.60%。
(一)商服地價
從地價水平值看,深圳、廣州、珠海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22493元/m2、13273元/m2和9820元/m2;汕尾、云浮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1628元/m2、1607元/m2。從環比增長率看,清遠、佛山、湛江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0.99%、0.49%、0.47%;潮州、深圳、汕尾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1.07%、-1.01%和-0.98%。從同比增長率看,東莞、惠州、廣州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1.61%、1.52%、1.47%;汕頭、茂名、深圳、汕尾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1.99%、-1.81%、-1.58%、-1.55%。
圖5 廣東省各城市2021年度商服用地樓面地價水平值及環比增長率
(二)住宅地價
從地價水平值看,廣州、深圳、珠海、東莞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19128元/m2、18836元/m2、13175元/m2和12486元/m2;陽江、云浮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1603元/m2、1525元/m2。從環比增長率看,佛山、中山、廣州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2.02%、1.50%和1.33%;茂名、汕尾、東莞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1.67%、-1.19%和-0.99%。從同比增長率看,佛山、東莞、廣州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4.87%、4.80%和4.41%;汕尾、肇慶、陽江、深圳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1.63%、-0.90%、-0.75%和-0.73%。
圖6 廣東省各城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樓面地價水平值及環比增長率
(三)工業地價
從地價水平值看,深圳、廣州、汕頭、云浮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1753元/m2、1568元/m2、1127元/m2和1057元/m2,韶關、河源等地相對較低,分別為313元/m2、300元/m2。從環比增長率看,湛江、清遠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8.27%、8.11%,汕頭相對較低,為-0.27%。從同比增長率看,各監測城市同比增長率均為正,湛江、清遠、廣州、汕尾、佛山等地相對較高,分別為10.70%、9.69%、7.18%、6.53%和5.05%,韶關、深圳相對較低,分別為0.00%和0.06%。
圖7 廣東省各城市2021年度工業用地地面地價水平值及環比增長率
四、趨勢預判
在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的“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總基調下,預計2022年廣東省總體地價將保持平穩,但區域分化仍將持續。隨著商事制度、粵港澳大灣區市場準入規則銜接等改革事項的深入推進,廣東省營商環境將進一步優化,經濟將穩步復蘇,商服和工業地價將保持相對平緩態勢。房地產領域,調控政策工具箱不斷完善,信貸平穩有序投放,房地產市場將進一步趨于理性,住宅地價將保持平穩,增速低位小幅波動。
備注:1.本報告中總體地價是指商服地價、住宅地價與工業地價的面積加權平均值,反映區域各用途地價的總體情況,價格表現形式為地面地價(下同)。
2.本報告中的平均地價是指區域內各監測城市監測地價的面積加權平均值,商服和住宅地價表現形式為樓面地價、工業地價表現形式為地面地價(下同)。
3.環比增長率為本報告期(估價期日:2021年12月31日)相比于上一報告期(估價期日:2021年6月30日)地價水平值的增長率。
4.同比增長率為本報告期(估價期日:2021年12月31日)相比于上年同期(估價期日:2020年12月31日)地價水平值的增長率。
5.地價指數主要反映不同時點的地價水平與基期(2020年)地價水平的相對關系,以地價水平值比值的100倍表示。
6.“一核”指珠三角核心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9市;“一帶”指沿海經濟帶,包括珠三角沿海7市(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東西兩翼地區7市(東翼為汕頭、汕尾、揭陽、潮州4市,西翼為湛江、茂名、陽江3市),本報告中沿海經濟帶僅包括東西兩翼地區;“一區”指北部生態發展區,包括韶關、梅州、清遠、河源、云浮5市?!耙缓恕薄耙粠А薄耙粎^”地價分別為珠三角核心區9個城市、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7個城市、北部生態發展區5個城市地價的加權平均值。
附表1
2021年度廣東省各區域及城市監測地價
(單位:元/m2)
注:
1. 地價表現形式:商服地價和住宅地價為樓面地價,總體地價和工業地價為地面地價。
2.地價內涵主要設定為:
(1)估價期日: 2021年12月31日;
(2)土地使用權年限:商服用途40年,住宅用途70年,工業用途50年(其中深圳市設定為30年);
(3)土地開發程度:按各地價區段內平均土地開發程度分別設定;
(4)容積率:按各地價區段的平均容積率分別設定。
附表2
廣東省各城市2021年度地價增長率
(廣東省不動產登記與估價專業人員協會)
關鍵詞:廣東省,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報告,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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